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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3-26 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驶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并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美雅安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雅安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不再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督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雅安市林业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6.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7.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重点工作。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高位推进政治建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推动新思想入脑入心、知信行合一。切实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管理监督,抓好队伍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机关党委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着力林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为雅安绿色发展注入新活力。

2.守牢森林安全底线。持续严管重点地段、紧盯重点人群、明确专人监管,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推动完善群防群治的新格局。深化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加大与气象等部门合作,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工作,完善预警预报制度,建立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火情监测体系,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和林区防火戒严令。

3.扩大生态环境优势。一是全面落实“林长制”,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二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不断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三是抢抓天然林保护从周期工程措施向长期制度保障机遇,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地森林抚育、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项目,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系统修复与可持续经营利用效能。实现森林资源“双增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左右。

4.完善资源保护机制。按照林地“一张图”严格林地保护和审核审批管理;加强名木古树保护;持续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抓好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和栖息地巡护;加强非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伤病收容救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持续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3‰以下。

5.提高林业发展水平。积极招商引资,加快培育新经营主体。发展龙头企业,培育示范合作社,支持林业企业等经营主体良性发展,促进经济林木、“三木药材”、林下种养殖、林竹产业发展;营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探索“企业+基地+林农”模式,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加快推动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上档升级,举办好各类森林生态旅游节会活动。推进林草数字化管理转,持续深化林业各项改革,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五地一枢纽”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改革与规划资金科(内部审计科)、高质量发展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保护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森林草原防火科。 

(二)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雅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公)、雅安市森林资源保护站(雅安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雅安市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雅安市退耕还林和科技种苗站(雅安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71.7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2271.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43.68万元,占63.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8.04万元,占36.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林业局2021支出预算227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4万元,占21.92%,项目支出1773.68万元,占78.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71.7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9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本级项目支出减少和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8.04万元、上年结转1443.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9万元、农林水支出213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8.0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6.79万元。主要是单位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8万元,占2.35%;卫生健康支出40.69万元,占1.79%;农林水支出2131.30万元,占93.82%;住房保障支出46.45万元,占2.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84万元,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8.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1.2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5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林业局机关医疗补助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1625.19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的市本级项目资金1393.68万元和林业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31.51万元。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1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为预防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6.4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个人对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3万元。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均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三公的预算进行了压缩,规范了三公经费的管理,同时雅安市森林公安局已转隶,经费开支不再纳入我局预算。

(三)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8.91%。主要是2021年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在车改政策的执行下,进一步加强了对本单位车辆维修、燃油费的规范,同时雅安市森林公安局已转隶,经费开支不再纳入我局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3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造林绿化、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检疫、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雅安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和《雅安观鸟生态旅游专项规划》以及购置林业防火北斗巡护终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雅安市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主要设置了编制《雅安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雅安观鸟生态旅游专项规划》和购置林业防火北斗巡护终端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医疗补助(项):反映财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支出。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开支。

7、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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