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节水优先。印发《关于开展“百个”市级节水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2020年率先在全省开展“百个节水载体”创建行动。截至目前,建成节水型单位89个(包括6个水利行业节水机关)、节水型企业21个,芦山县获评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⑵区域共治。我市分别与成都、阿坝等10个市(州)及洪雅、九龙等5个县(区)建立了大渡河、青衣江、岷江流域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签署联防联控协议21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同步管理保护。
⑶强化保障。围绕行洪通畅、防洪安全、人民群众生活用水以及恢复生产等各项需求,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投资约1.8亿元,将14个水利项目纳入重建实施方案,确保春节前完成农村饮水恢复建设,春灌前完成灌区恢复建设,汛期前基本完成堤防恢复建设。截至今年3月底,均已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2亿元,占规划投资67%;农村供水项目、农田灌溉项目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