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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10 10: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0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副书记、市长邹瑾主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专题研究市政府立法、行政复议等工作。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按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报告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强化重点监督。2020年6月,对全市8个县(区)和8个市级重点执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对其他市政府部门进行书面督察。

(三)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心组织、科学申报,芦山县成功入选全省示范试点单位。     

(四)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围绕疫情防控、“谁执法谁普法”、民法典实施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0”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宣传活动8000余次,法治讲座790余次,新媒体宣传500余次。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为全市每个村(社区)培养8-10名“法律明白人”。完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6个村(社区)成功通过司法部、民政部验收,建成国、省级法治示范县3个,法治示范乡镇3个。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网络媒体“经常推”等形式学习宣传民法典。近万人参加成渝两地民法典网上知识竞赛,征集民法典微视频、微电影47部,以国宝熊猫为原型的《“滚滚”说民法》微动漫获川渝法治微视频大赛一等奖。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效能

1.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出台《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企业金融财税支持方面给予最大限度帮扶支持。全市新增贷款849.15亿元,比2019年增长11.66%。加快推进账款清偿进度。2020年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剩余账款共计3899.71万元。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1543人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949件。

2.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入驻事项1768项,实现行政许可100%入驻,其他依申请开展事项入驻率85%以上;市县两级100%实现分类综合窗口改造,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到70%。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并全覆盖。建立完善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网上办理,已完成430个电子印章的制作。推荐网上申请渠道,减少企业跑路次数。推动“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全力打造基层先进政务服务实体。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一网通办”,梳理形成我市“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广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应录尽录”“一网通办”。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落实,做到“应上尽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企业开办的必备流程环节精简至3个,实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服务模式。深化“智慧卫监”监管新模式,依托四川省智慧卫监平台,逐步实现“互联网+在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归集、研判、指挥、执法、监督“五位一体”智能执法,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和线上、线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纳入监测的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51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决策流程。全年市本级作出重大行政决策40余件,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组建新一届雅安市法律顾问团,为市委、市政府各类重要事务提供法律服务62件次,需求保障率达100%。各县(区)各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对政府重大决策、合同、规范性文件、纠纷化解等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保障。

2.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建立芦山县、汉源县两个立法基层联系点,提高群众立法参与度。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印发《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调研工作方案》《雅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方案》。目前,《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暂定名)》调研报告和草案已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雅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将按程序进行审议印发。

3.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启动修订《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机制、备案审查机制。今年共审查市委、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提出建议意见110条。向省政府、市人大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策文件和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拟修订1件。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成市与雨城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县(区)同步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组建县级行政审批局。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市乡镇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雅安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公示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裁量基准等信息,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严格落实执法证办理条件和程序。全年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000余人,发放行政执法证1653件。收到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92件。

3.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系统防院感”防控措施,专项监督检查2296家单位,覆盖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全年开展卫生监督稽查70次,下达稽查意见书86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05件。做好脱贫攻坚、“六稳”“六保”法治保障。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17件,罚没金额795.5万元。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行政权力制约

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市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1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48件,按时办复率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市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大力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改革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403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0457条,公开政策文件及其解读1553条。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公调、诉调、访调对接,稳步推进《雅安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整合资源,形成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906个、行政调解组织320个、司法调解组织93个、劳动调解仲裁组织9个、行政复议委员会9个。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3238件,调解成功42874件,成功率99.16%。

2.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等7项工作制度。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0件,受理88件,不予受理12件,已审结77件中确认违法5件,责令履行8件,终止7件,撤销16件,驳回8件,维持33件。

3.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全方位、一体化、均等化、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6个。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受理案件1325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案件1.8万余件。办理公证案件5532件,办理司法鉴定1505件,仲裁63件,涉及金额1.75亿元,引导其他法律服务案件2800余件。

4.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任务。紧紧围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1+10”普法工作机制,每月实施一个普法主题,落实一个牵头部门,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思考不深,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不足,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不够;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少数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不够规范、法治保障不足等薄弱环节。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督察、考核、调研论证等常态化运行机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项督察。做好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准备工作。谋划下一个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

(二)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把牢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公开等关键环节,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检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探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法治建设与“放管服”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抓好“最后一公里”政策落地,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等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形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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