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防火期以来,芦山县以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全民动员,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圆满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森林防火目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部森林防火意识。把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全民防火氛围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全覆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3万余份、围腰600余条。在乡镇(街道)主要路口、人员集中地、检查站点张贴《森林防火戒严通告》和《森林防火命令》650余份、标语137余幅。组建了森林防火知识巡回宣讲队,利用宣传车在乡镇(街道)、4个林业片区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火灾隐患整治。建立9个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小组,扎实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末端整治;聚焦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专项整治,制定了《芦山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方案》,两个林场制定了本辖区的赓即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林区电力企业协同配合开展输配电线隐患排查,已完成输配电防山火隐患治理55处,累计清理竹树障约2.2万棵;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隐患管理、墓地管理台账和特殊人群管理台账,强化台账管理。
三是强化火源管控,加强野外巡查。县政府发布了《芦山县森林防火命令》明确了戒严时间、戒严范围,严禁一切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爆破等活动;对进林区人员、车辆严格把控,严格执行扫码进山,并登记在册,杜绝一切人为火灾发生;强化监测预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了解和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处置能力。去冬以来已开展扑火队伍实战演练3场次,并多次组织开展理论知识培训,并组建了一支5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完成一期专业扑火队伍实战演练。基本完成《芦山县森林防灭火装备建设项目》,包含搭建应急指挥平台,采购应急指挥保障车辆、护林防火自动巡查、扑救等设备装备;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并储备一批森林防灭火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