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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2-02 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和部署,对照《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为基础,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监督权力运行为关键,以增强法治观念为根本,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我局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制定出台人社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社保缓缴、援企稳岗、医护人员待遇保障、农民工关爱帮扶、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政策性文件,整理编印了《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就业社保政策汇编》。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雅安人社”微信公众号、雅安市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系统等渠道进行宣传。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根据省厅和市政府最新要求,动态调整人社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截至目前,全市人社系统公共服务事项145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市本级143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办事指南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二是及时调整规范权责清单。印发了《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目前,我局行政权力共68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三是扎实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关联事项“打包办”,梳理整合12个“打包办”办事场景,采取简单场景1个包、复杂场景拆小包的模式,分包办理、分步推进,截至2020年底,已实现人社部规定的9个“一件事”打包办理。高频事项“提速办”,截至目前全市已统一认领“提速办”服务事项25项、达到提速标准25项,平均提速率61.4%。所有事项“简便办”,截至2020年底,人社部三批共计125项证明事项全部精简到位。全域事项“规范办”,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自助服务“六项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2020年,我局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评价总数为41206次(其中好评41205次,无效差评1次),好评率100%,主动评议率82.41%。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坚持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五大程序”。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利用购买法律服务作用,有效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成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截至目前,我局共有2名公职律师,聘请1名法律顾问。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我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雅人社办〔2017〕99号)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公布。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印发并报市政府、省厅备案1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印发了《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公示我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加大劳动保障领域执法力度。2020年,全市共受理处理欠薪案件16起,为91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689.6048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用人单位1992家/次,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23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处罚金额28.6万元。三是健全并落实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落实人社、住建、公安、工会等部门联动机制,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处置、联合督查等方式,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确保欠薪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2020年,与公安部门联合处理涉嫌恶意讨薪案件1起。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实行重大欠薪案件专案专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与住建、公安等召开治欠协商会20余次,共同办公、协商处理投诉问题10余起。四是落实人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8年本)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25号)执行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打造“阳光执法”,预防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发生。五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检查事项合法。1-12月,全市共开展专项行动检查4次。六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一个备忘录(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2020年已将3家企业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培树行业典型,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雅安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雅安产业投资(集团)公司、雅安供销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评为雅安市2020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并举办了授牌仪式。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件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6件,按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加强预决算、“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加大对行政许可、精准扶贫、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等的公示力度,推进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职业资格认定、精准扶贫等社会高度关注事项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2020年,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公开信息859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55条,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666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193条,政务微信公开105条,头条号公开77条。三是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通过完善风险机制、严格内控管理、加强经办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行政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抓好风控教育、开展内部审计等措施强化社保基金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内部责任分工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社保经办流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对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作用,全市建立了162人的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了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规范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维持率100%。被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议案件6件,行政行为被撤销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4件(一审18件、二审3件、再审3件),负责人出庭应诉23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5.8%,已开庭的维持率为87.5%。二是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调解、仲裁、监察、咨询一体对外服务,市、县(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建成率达100%,落实了“三方驻会”制度;建立了法律援助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2020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77件,其中调解案件321件,调解率达60.9%。三是分类处理信访案件。2020年1-12月,全市来信来访共计1715件次2504人次(其中来信931件1070人,来访784次1434人),时效内结案率达100%。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会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政策9次。开展中心学习会7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条例。以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人社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常态举办人社法治大讲堂,不断提升人社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7月17日,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12月15日,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党支部举办了民法典专题辅导党课。二是推进“法律七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走上街头、摆摊设点、走村入户、派出小分队以及到企业宣讲等方式,以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第四届“创业集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工伤预防“进园区”等大型法治宣传活动,累计进行宣讲、接待咨询2.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1万余份。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充分运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处置雅安市碧桂园江畔里等2处农民工工资账户被冻结的案例,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刊登宣传。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雅人社发〔2020〕7号),细化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切实履行责任,主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带领全局学法用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尤其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不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培训、举办法治讲座等。2020年,我局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项制度;全面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机关全年负责人出庭率达95.8%(仅1件传票载明“询问”案件负责人未出庭)。四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系统行风建设水平。组织举办了全市人社系统比武练兵活动,我市选手获得全省较好名次;多次组织召开劳动关系、就业促进、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信访等方面的法治问题研讨会,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召开全市人社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会议2次,全面开展系统行风整治,不断提升系统行风建设水平,切实建设群众满意公共服务体系。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人社部门与审判机关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存在败诉的风险。如近年来在执行川府发〔2003〕42号第十款(未废止)补差支付规定时,导致工伤职工不服经办机构的支付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社保经办机构均败诉,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并增加行政成本。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配套政策不完善,执法存在困难、面临行政诉讼风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实施但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裁量标准等不够明确,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如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将会面临较大风险。

(三)工伤保险领域立法相对滞后,对社会普遍关心问题尚未明确。如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未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受到工伤后,存在受理认定主体不明、待遇标准不明、保障内容不全等问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无法得到全面的保障。

(四)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受人员编制、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保障、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执法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总结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并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研究制定2021-2025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保证负责人出庭率100%的基础上,尽量达到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的效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效果,根据乡村业务办理能力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下延。四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和形式,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经费、设备保障,细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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