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努力以法治方式保障和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印发《雅安市司法行政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修订完善《雅安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雅安市司法局党委会议决策规则》等制度规范,编印《雅安市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推动内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将学法用法、履行法治建设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促进依法履职。印发实施《雅安市司法局2020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常态化讲法、学法、评法机制,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推动完成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整改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春节期间梳理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5问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摘编(一)(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紧急状态,涉及30个罪名》等法律知识汇编,组织拍摄播放防疫宣传片12部,积极开展涉疫法律宣传。成立6类法治专业小组,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32件、指导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4474人次、化解涉疫矛盾纠纷581件,调成率99.48%。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企业发布法律风险预警信息143条,提出专业处置意见249条,处理合同纠纷94件,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1543人次,办理企业破产清算4件,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61件。
(二)积极履行法治保障职能。全面履行政府法制机构职责,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自查评估,查漏补缺、巩固成效。顺利通过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组织工作获评估组高度肯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研,完成《关于研究处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组织开展《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暂定名)》《雅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暂定名)》立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送审工作。启动修订《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形式要件,全年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各类协议48件,向省政府、市人大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10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审核执法证2375件、发放新证848件、注销963件、回收115件。备案审查重大执法案件152件,发出监督意见建议书1份、执法监督建议7条。开展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水环境执法案卷评查、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全市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案,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受理16件、办结15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3件,撤销1件,纠错率33.3%。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导,协调处置疑难案件2件,参与大兴拆迁法律服务工作。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出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服务指南和考核规范》,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建成,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8件、公证5532件、司法鉴定1505件、仲裁63件,引导其他法律服务20000余件。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举办农民工权益维护及政策解释宣传活动3场次。深化律师为民工作,组织100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党员担任社区党委兼职党委委员,开展现场法律服务43次、法律宣讲13场次惠及300人。推动律师参与调解、信访,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1000余件。加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修订《雅安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三年行动方案》《雅安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办法》,成功调解各类纠纷42874件,成功率99.16%。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能力,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完成96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规范化建设率100%。扎实推进“七五”普法,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大宪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1+10”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化“法律七进”。开展“万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培训790场次,培训34182人次。完成市级法治示范创建单位复核,保留市级法治乡镇29个,法治示范机关单位92个,注销撤销乡镇16个、单位16个。顺利完成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全市534人参加客观题考试,332人参加主观题考试。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财务、会务、队伍建设、保密、后勤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大自我约束力度。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5件建议、8件提案按时办结,办结率、满意率100%。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司法局官网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220条,微信微博发稿8700余篇,关注量47000余人次。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工作力量不足。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工作力量不匹配,存在人少事多的矛盾,导致对一些工作缺乏有深度的思考和研究。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法律知识需不断更新,法治思维训练需进一步加强。需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法治理论研究和调研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系统所承担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的工作体系需进一步理顺,对系统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工作规律需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和实践素材。法治建设理论研究不足,不善于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并上升到理论高度。
(三)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共享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与各县(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全面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貌。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能力水平。大力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学懂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挥好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完善依法决策、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谋划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形成更多理论成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深入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措施。提炼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深挖实践中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形成制度固化下来。加大理论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