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责任,从源头上筑牢党风廉政思想防线。3月20日,芦山县司法局局长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一是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的思想,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强化纪律和刚性约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不力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的,严格依据党内纪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层层担责。
局党组书记何荣刚同志强调,要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当好廉洁自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