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区司法局百丈、黑竹、前进等9个司法所被四川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3个,实现了全区司法所全部规范化,其中“省级规范化司法所”9个。
自2016年名山区启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名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坚持把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完善阵地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基本建成了设施完备、功能健全、管理规范的基层工作平台。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普惠的法律服务。
2020年,名山区司法局在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突出三个坚持,推动工作重心下移,顺利通过省级评定验收。一是坚持强基础,提升司法所硬实力。坚持司法所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融合建设,实现名称、功能、设施、标识“四统一”,办公现代化和管理信息化同步推进。二是坚持精业务,提升司法所软实力。对照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刑罚执行等职能,抓实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出台司法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两个管理办法,规范司法所所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坚持优队伍,提升司法所战斗力。按照内外业务互补、年龄结构搭配、工作开展有力的原则,确保每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不少于1 名,工作人员达到3 人以上。配齐配强司法所负责人,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有效提升司法助理员队伍实战能力。
下一步,名山区司法局将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效,将司法所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建设“法治名山”砥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