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专业优势,助力社区基层治理,现就开展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推进社区基层治理法治化,通过选派党员律师参与社区党组织工作,深入开展法务指导、法治宣教、法律援助等服务,不断提高社区“两委”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居民群众学法知法用法水平,为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探索有效途径。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动态管理、长效开展”思路,2020年5月底前,选派10名党员律师担任社区“大党委”委员。2020年12月底前,总结经验、健全机制。2021年起,逐步向其他社区推广。
二、工作职责
(一)服务社区治理
1.参与社区党组织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章程、居民公约及其他规章制度,协助依法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帮助社区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社区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
2.参与筹办居民小区业主大会,指导成立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帮助健全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3.协助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善社区和居民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评议、管理体系,推动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
(二)服务基层群众
4.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或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及其子女、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5.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代书各类法律文书,帮助审查民事合同和协议,接受委托参与居民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
(三)普及法律知识
6.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深化“法制宣传进万家”等活动,定期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和辖区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开展宣传培训,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7.协助社区完善法治宣传内容,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四)化解矛盾纠纷
8.为调解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协助社区处理群众信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
9.协助社区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并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
三、服务形式
(一)列席会议。列席社区“两委”议事决策会议。会前,根据需要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访谈相关人员,全面了解情况。会上,主动提出意见建议。
(二)现场服务。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站或咨询台,每月为群众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到社区举办1次法治宣讲。相关工作安排应提前3天公示,让群众知晓。
(三)线上咨询。通过设立咨询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受理群众咨询,及时办理回复。
(四)风险排查。定期开展社区法律风险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群众权益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相关要求
(一)有序组织实施。由市司法局商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遴选确定选派党员律师。各县(区)委组织部商司法局确定1至2个社区,并行文明确具体人员名单、职务及工作社区。原则上,每名党员律师联系一个社区。
(二)强化激励保障。选派的党员律师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按照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的标准支付补贴。表现优秀的优先纳入全市优秀律师培养计划,优先推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优先推荐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县(区)委组织部、司法局和相关社区党组织要主动对接,为党员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三)重视成果运用。相关社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充分听取选派律师法律意见,选派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宜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选派律师应严格依法提供法律意见,遵守保密制度。
(四)严肃纪律要求。选派律师到社区开展工作时,要严守执业纪律,着装得体并携带律师执业证,并佩戴党员徽章。提供法律咨询和出具法律意见时,应当合理合法、客观具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做好法律解释,引导群众理性反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市律师行业党委会同县(区)委组织部、司法局每季度对选派律师履职情况开展评估,对不作为、不胜任的及时调整,对违纪违法的依法严肃处理。
雅安市司法局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