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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雅安市法律服务行业节后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03 08: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秘书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确保全市法律服务行业节后返岗复工安全有序,现将《雅安市法律服务行业节后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大家,请各法律服务机构迅速传达、狠抓落实,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雅安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

雅安市法律服务行业节后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市法律行业节后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法律服务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专门督查工作机制

建立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虞尚堂为组长,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鲁健、律师工作科科长黄齐府为副组长,市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的会长、监事长为成员的专门工作督查领导小组。专门工作督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督查方案,在整个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针对全市法律服务行业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落实对法律服务的疫情防控工作,对落实不力的及时依法依规纠正处置。

二、压实法律服务机构防疫主体责任

各法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执业,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国家和省、市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一)信息采集报送。各法律服务机构必须提前摸查返岗人员情况,将涉及有疫区行程和疫区人员接触相关信息及时向属地社区(村组)报告,同时抄送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

(二)人员分类管理。各法律服务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返岗人员进行分类管理。一是湖北省或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工;二是其他地区的返岗人员,到雅后自行居家观察14天且无发热或疑似症状者可复工;三是未出外旅行,未接触疫区人员且无发热或疑似症状者可复工;四是外出旅行人员自回雅之日起,居家观察14天且无发热或疑似症状者可复工。

(三)现场技防管理。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强上岗员工的防疫工作,包括佩戴口罩、上下班两次体温检测、办公场地通风、场所消毒、消毒物品配备、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

(四)员工权益保障。各法律服务机构应当保障员工在居家观察期间的工资收入,或协商调整相应的假期。

(五)制定应急预案。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处置流程演练,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要能及时有序处理。

三、建立广泛深入动员机制

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动员和传达贯彻;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信群等,及时传递防疫专业知识和各项工作安排,公开透明相关信息,不给谣言和不实信息以传播渠道;各法律服务机构在办公场地和经营现场设立提示标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科学知识普及。

附件:

雅安市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指南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切实做好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开展以下七个方面督导检查。

一、各法律服务机构明确防疫责任人,制定符合法律服务机构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

二、各法律服务机构采取适当方式开展防疫培训,讲授科学防护知识情况;

三、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所属人员分类登记、排查、隔离、上报工作情况;

四、各法律服务机构办公区域通风、消毒和卫生情况;

五、各法律服务机构每日对所属人员进行个人防疫、口罩配备、体温测试、垃圾分类管理等情况;

六、各法律服务机构所举行群体性聚会、聚餐情况;

七、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来访人员进行防疫提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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