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草坝村二组段被损河道完成损害修复并通过验收,这标志着我市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顺利结案。
2020年9月23日,雅市水利局受雅安市人民政府指定启动我市第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工作,与检察、生态环境、雨城区相关责任部门一起共同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生态环境赔偿磋商和损害修复工作,于12月22日正式结案。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三个不放松:即坚决扛起保护我市生态环境的重任不放松、坚决修复被损害生态环境不放松和坚决打击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不放松,为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再添新柴。
本案是雅安市首例达成协议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其典型意义主要有:一是领导重视,积极协调,及时指导;二是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介入、全程指导、协调专业机构,及时开展鉴定评估;三是针对本案生态环境损害事实清楚、生态损害轻微实际情况,尝试了专家咨询意见简易评估认定程序,达到及时有效修复的目的,实现了磋商效率和修复效益的双赢。四是赔偿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为促使赔偿义务人尽快履行协议,完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