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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 “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 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15 19: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司法局: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现将雅安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5日

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安排,落实省委书记彭清华关于做好维权保障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批示精神,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制定我市具体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 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 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

二、活动时间 

2020 年 6月至12月。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助力复工复产。

1.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 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 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3.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 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4.集中开展川籍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川籍中小微企业及时给予法律帮助,助力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合法用工、依法经营、尽快脱困。

5.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置农民工服务专席,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

6.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 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7.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 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8.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 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助力脱贫攻坚。

9.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 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 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 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 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0.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 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 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11.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 

12.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等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13.做好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 动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西部基层法律援 助志愿服务行动项目。 

14.持续做好民族地区律师资源对口帮扶工作,加强对口帮扶律所对巴塘县的援助引导和支持,宝兴县要加强与对口帮扶律所的沟通衔接,充分发挥帮扶律所的作用。

(三)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 

15.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16.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17.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异地法律援助机构间的协助配合,降低农民工异地维权成本。

18.认真贯彻《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

19.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开展优秀案件评选、 自查自评、案卷抽查、同行评估等举措的检查活动,强化评估结 果运用,建立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 

20.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督查。以全省开展“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对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办案经费使用中涉及的案件补贴、值班经费、代书经费等项目经费使用;对各地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经费补贴标准落实情况、案件补贴发放程序和发放方式进行调研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全市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实施,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完成期限,层层抓好落实。积极参加省厅结合“司法为民·最美法律服务人员”评选活动开展的省级法律援助评先评优活动。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区)司法局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于12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联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充分运用 司法行政系统“两微一端”等平台,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法援故事,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 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 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 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 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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