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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05 1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

根据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厅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雅安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行“全程网办”

目前,省司法厅已推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执业证换证等57项全程网办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推荐各申请机构或个人全程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二、通过邮政办理

对于未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或需要市司法局初审、核准的事项,申请人可采用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审批业务,避免往来政务服务大厅。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司法局),收件联系人:杨永莉,联系电话:18090116955。

三、 实行预约办理

按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统一部署,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各类服务的,严格实行电话预约制,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的办理时间,到政务大厅办理事项。没有进行预约的,原则上不得进入政务服务大厅。一级响应时期进入大厅需预约,预约电话:0835-2863031、2220305、2829033、2229415。

四、减少办事环节

特殊时期对于法律服务机构变更住所事项,减少现场勘验环节,改为申请人提供现场照片(不少于三张,即场所环境、门面、内景)即可。

五、延长证照期限

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期限届满,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换证的,顺延证照有效期限一个月。因出庭等需要说明证件有效期的,可通过电话向市司法局索取电子(纸)证明文件。

六、服从大厅管控

对确需到政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申请人,在确保自身安全防护(如戴口罩)的情况下,请严格遵守大厅的防疫管控,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真诚服务、严格防控措施,为全市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安全、持续、便利的行政初审、审核等服务。

雅安市司法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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