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建强各级调解组织,及时更换、选任,充实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力量。现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5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16名。
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四级联调”机制,推动《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落实落地,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20年以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43件,调解成功1435件,成功率为99.45%。
三是源头预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走访排查工作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做好预防疏导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2020年以来,各级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35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4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