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我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0月28日上午,芦山县司法局受邀参加“省级儿童工作资源中心”项目之“妇女儿童如何维权”专题培训会,普法依法治理和基层工作股工作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妇女儿童维权进行了详细讲解,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等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主讲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修改的内容逐条进行详细讲解,如禁止结婚的条件、婚姻无效的情形、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惩罚等,同时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揭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神秘面纱。通过学习,大家均表示能及时、详细地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条文,有助于提升依法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业务能力,同时对于如何带领妇女群众树立法治思维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下一步,芦山县司法局将与县妇联共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通过开展普法讲座、线上微课堂、外展活动等,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认识,引导和帮助广大妇女群众做一个法律上的明白人、生活上的守法人、工作中的护法人和妇女的知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