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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医保局积极应对灾情确保受灾群众医保待遇落实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芦山遭遇强降雨袭击,洪涝灾害严重,芦山县医保局全力做好做实防汛救灾期间各项医疗保障工作。

有序结算,稳民心。对因急诊、抢救、需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再转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抢救与住院不间断的,其费用一并结算。针对受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开展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特事特办,解民愁。针对参保人员因灾情导致住院发票原件丢失或损毁的,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将参保患者提供的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作为报补依据,协助群众办理费用结算等业务。

简化流程,解民忧。实行快速办、延期办、不见面办。参保群众因灾丢失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要求定点医疗机构特事特办,按照“先救治、留信息、再清算”的原则,实行登记管理,确保不影响患者就医、不影响医疗机构救治。延长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参保人员申报医疗费用时限,对受灾严重乡镇的癌症病人实行国谈药品微信备案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因灾意外受伤住院的参保人员,按照程序确认后,可享受普通住院医保补偿待遇和即时结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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