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服务疫情防控。用好6类法治专业工作小组,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对企业开展 “法治体检”,编印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资料,为依法常态化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传达学习、安排部署相关工作15次;编排防疫顺口溜5篇,印发《新冠肺炎防控中的十点法律知识》等宣传资料60000余份,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100余场次;审查涉疫文件9件,提供法律意见52条。二是服务灾后重建。设立了“8.10”特大暴雨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好服务台账,实行坐班驻守和流动上门“双向”服务,实现服务点与中心联动机制,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及时引导或转办群众公共法律服务办理申请,以“一对一”“面对面”零距离的送法服务形式,为群众提供对口法律服务。截至目前,编发《芦山“8.10”自然灾害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份,提供上门服务200余人次,收集受灾群众反映信息15条,化解纠纷8起。三是服务脱贫攻坚。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活动,为全县36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法律顾问,选派党员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务指导,带头到联系村开展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宣讲,支持联系村经济发展,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四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健全中心(站、室)建设、运行标准;实行司法所入驻调委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法治工作站,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五是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台账,形成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县委、县政府工作常态化机制;全力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证明事项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组织律师、公证员等走访收集企业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组织走访企业30余次,收集解决问题4个;法律顾问团共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讨论30余次,指导项目合同60余份,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