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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维权服务机制的思考

来源: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0-05-21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精神,雅安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联席会议制度和民营企业评议相关职能部门制度,做好与全国、全省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积极响应民营企业诉求”。为更好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深入各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全面了解我市民营企业维权现状、民营企业的维权诉求及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完善我市民营企业维权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民营企业维权机制建设情况

(一)设立专门机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按照机构改革安排部署,组建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二是实施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与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办公。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并兼任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实施两局联合办公,更好统筹金融政策资源缓解民企融资难,是全国首创的工作机制。三是成立雅安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3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对民营经济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设立民营企业维权专门机构。将原隶属于市工商局的市民营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划转到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处理全市民营企业维权投诉的具体工作。

(二)建立并逐步完善民营企业维权服务机制。一是上下联动,协调推进民企维权工作。各县(区)民营办在市民营办指导协调下,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当地民营企业投诉处理的工作。2019年共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185个。二是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维权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雅安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直通电话。

(三)畅通民营企业家沟通渠道。为多渠道听取民营企业家心声,雅安市建立了市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协)会机制,以结对联系的企业和商(协)会为桥梁、纽带,由37位市级领导分别联系遴选出的37家优质民营企业,倾听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行业或民营企业领域共性问题,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促进企业、行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民企权益维护,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印发了《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从支持政商积极交往、厘清政商交往边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廉洁从商氛围、强化监督保障措施5个方面就如何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出要求。全面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防止亲而不清,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又防止清而不亲,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拒商远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

二、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一)生产要素保障能力还有待提高。企业受土地容量、规划、配套设施等因素影响,扩大产能受到制约。如经开区、石棉县、汉源县等县(区)工业园区内企业反映,园区远离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文体娱乐等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存在人员流失的情况。雨城区园区内企业反映,区发展规划调整可能需要搬迁,但区上搬迁政策又未正式公布,时间、地点、方式不明确,正常生产受到影响。

(二)企业融资难仍然存在。融资渠道还不够畅通,银行贷款门槛过高,企业获取资金渠道狭窄,融资成本较高。特别是制造类工业企业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大量资金滞留在生产环节,对于资金依赖性较强,加之固定资产抵押物不足,造成企业再发展的资金比较短缺。另外,部分企业反映,在现行融资体系下,即使有一定的额度可以争取,从申请、评估到落实放贷有相当长的程序和时间,附加条件多,让人望贷兴叹。

(三)企业生产成本较高。一是电力成本。尽管我市在推进电价改革和输电消纳示范区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参与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的企业必须是新投产或新增生产能力且有用电增量才能享受,因此企业间执行电价存在一定差异。                                                                    二是用工成本,部分行业用工难题还很突出,特别是纺织、家具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反映招工难、用工贵,留不住人,有的企业规模上去了,但面临着人才引不进来,或是优秀人才留不住的情况。

(四)行政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一是个别办事窗口效率较低。个别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造成企业办理该事项时跑了多次。二是有的县(区)召集企业开会太频繁,影响企业负责人全身心投入企业管理与生产;三是迎接环保、安全、消防等例行检查比较多,有时存在同一事项检查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四是有些部门由于工作职能和负责人的变动,工作未得到有效衔接。

三、进一步完善民企维权机制建设的建议

(一)深入落实民营经济各项政策。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服务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0条”措施、市委市政府“26条”措施。充分运用好“民营企业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制度”和“第三方评估落实政策效果”结果,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长效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政策环境方面。每年通过不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形式,在专门听取民营经济代表的意见基础上,制定更多具体化、专业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及配套措施,向雅安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充分调动全市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政务环境方面。着力营造宽松有利的政策环境。开展“送政策进民企”活动,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推动政策落实更加到位,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着力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坚决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加快形成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着力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梳理编制“最多跑一次”“一小时办结”“全程网办”清单,确保80%以上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坚决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严禁重复、多头检查。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应急转贷资金、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贴息、园保贷和商标权、知识产权、仓储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服务,扩大民营企业、“三农”小微的融资担保范围,缓解企业贷款过程中抵押担保不足、续贷缺乏周转资金等问题。二是督促银行机构大力推广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信贷产品,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督导银行机构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创新贷款产品、优化办贷流程、优化利率定价等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普惠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四)强化民营企业维权工作力量。落实专人负责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各县(区)民营办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一名具体民营企业维权工作人员,保障企业维权服务的工作力量。在工作中,将处理维权和开展调研相结合,定期分析民营企业维权中涉及的政策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民营办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为全市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五)探索建立“政府+第三方服务机构+民营企业”的服务模式。通过建设服务平台,搭建政府联系、沟通企业的枢纽,更好、更真切的倾听民营企业的诉求主张,减少企业家顾虑,创造“亲商”、“安商”、“富商”的优质营商环境;通过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化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政策咨询、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全方面、精准化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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