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中央深改委确定的重大改革事项,是惠民生、解民忧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引领医改和推动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抓手。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四措并举,扎实推动实施药品集采扩围工作。2019年12月24日第一批药品集采使用工作落地见效,全省共有25个中选品种,其中雅安涉及23个品种,平均降幅达66%,降幅最高的肝炎治疗药品“恩替卡韦分散片”,降幅达98.55%;2020年4月27日,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全省共有32个中选品种,其中雅安涉及28个品种,平均降幅 73 %,降幅最大品种“盐酸左西替利嗪片”,降幅达92.88%。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进入临床一线,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工作机制。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工作涉及点多、线长、面宽,我局会同卫健、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建立医保、医疗机构信息互通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协同指导各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采工作,形成了上下一条线、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助推“三医”联动。组织全市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电视台、微信推送等渠道加大集采药品使用宣传报道,以形象直观的集采药品前后价格对比、产品质量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等为核心内容,引导医务人员和参保患者积极推广和使用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助推药品集采使用和医疗保障、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等改革联动,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三是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及时回款。严格落实医保配套政策要求,在合同签订的15天内完成药品采购费用的50%预付到配送企业,时间或采购量过半再赓即预付剩余的50%货款,切实减轻生产企业回款难问题,有效解决医疗机构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
四是抓实使用监管,确保药品使用到位。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系统操作培训,明晰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三方合同签订条件、资质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合同签订和药品配送。通过药品监管采购平台,动态监测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红线药品采购使用情况,深入医疗机构调研集采药品推广使用和责任压实情况,抓实抓细中选药品质量监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