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2月至6月,在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下,对各类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市医保费将减征近4300万元,实实在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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