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工作的护航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通过“创新机制、普法铺路、靠前服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创新机制,壮大脱贫攻坚专业法治力量
(一)律师团队护航脱贫攻坚。引进博绅、凯越、明炬、黎辉等4个律师事务所,为党委政府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100余条防范法律风险。协助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提供法律依据。开展重大脱贫攻坚项目“法治体检”,为贫困村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把好法律关口,为扶贫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护你行活动”,在贫困村公开咨询电话,为贫困户外出务工、创业经营等活动提供咨询2000余人次。
(二)“三官三员”融入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开展以来,政法系统县级部门有5人担任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组成员,40余人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以法官、检察官、警官等组成的“三官三员”驻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以村两委干部为主体,在13个贫困村就地培养“法律明白人”112人,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贴近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身边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服务,用法治细雨助推贫困村、贫困人口,提升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三)“多元化解”助力脱贫攻坚。在贫困村设立人民调解组织13个,与法院、公安、信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了“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机制。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应,事后研判”的原则,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调处工作,预防排查1000余次,排查出扶贫领域矛盾纠纷130余件,成功化解130件,化解成功率达100%。
(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阵地,以全县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在贫困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为贫困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111次,挽回经济损失139万元,解答法律咨询1042人次。着力为脱贫攻坚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普法铺路,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法治氛围
(一)法治宣传常态化。依托“法律进乡村”系列活动,以“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三下乡”等专项行动为载体,采用“院坝电影”“文艺演出”“摆摊设点”等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贫困村开展集中宣传210余场,播放院坝电影和法治文艺节目巡回演出300余场,形成“年年有计划、月月有主题”的常态化、群众性普法宣传格局。
(二)法治宣传随手化。利用农家书屋、村文化广场、“村村响”、手机短信等贫困村最常见的宣传阵地,将法治宣传融入其中。制作产业帮扶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音频,在13个贫困村长期滚动播放。每月定期编制“法治手机报”,累计制发50期共50000余条法治宣传信息。在贫困村张贴、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将最新产业帮扶政策和法律知识送到贫困群众身边。
(三)法治宣传订制化。对贫困村常见的家庭婚姻、继承、赡养、扶养纠纷和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以及经济生活中的债务、赔偿纠纷,有针对性的制作1200余份通俗易懂的“法治口袋”,发放到每一位贫困群众手中。成立由15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构成的普法宣讲团,定期深入贫困村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政策法律订制化宣传效果。
(四)学法用法示范化。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及示范带动作用,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成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36个,13个贫困村中有10个村是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形成贫困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