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工作开展。按照政治立场明、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工作作风优四个选拔标准,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单位指定”的方式,从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队伍中选拔“三官一律”58人,组建4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联系3个乡镇(街道)及下辖村(社区)。依托村(社区)警务室、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建立61个工作室,统一建立阵地、设置标识、调配力量,实现“三官一律”进村(社区)全覆盖。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助推依法治理。明确“三官一律”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推动群防群治、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培养“法律明白人”五项共同职责,同时根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职能职责,细化了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学会会员)19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检、公、司各方资源,聚焦基层依法治理痛点堵点难点,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培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收集社情民意,推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活动实效。建立领导包抓、联系群众、工作报告、述职评议、考核评价、实绩档案6项制度。各专项小组每周至少开展1次活动,做到“三进三访”(进小区、进村组、进住户,有矛盾纠纷的家庭必访、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家庭必访、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必访),落实“两个一”(发放一张便民联系卡、健全一套工作台账)。建立“三官一律”月汇报,专项小组季度报告,领导小组实时分析研判和年度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和职级晋升的依据。自活动开展以来,累计组织“三官一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27件、583人次;开展“法律明白人”系列培训10余次,培养发展对象515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7次,排查纠纷218起,调解成功2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