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按照全国、全省部署,决定在全市组织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四)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五)“七五”普法的工作成就和特色亮点。
在宣传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县(区)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把宪法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1.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2.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3.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4.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5.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6.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活动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组织参与宪法法律知识竞赛。
(四)深入报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五)其他重点活动
1.组织收看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12月4日晚黄金时段在CCTV1套播出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
2.组织参与开展2020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先进事迹。
3.组织参与开展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做好优秀作品宣传展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要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宣传格局。
(三)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保障,安排宣传经费,落实专人专责,确保活动开展的工作人员、宣传物品、宣传场地等保障到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入和持久上下功夫,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