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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医保迅速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根据省医保局,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雅安市和各县(区)医保局迅速行动,积极开展防控。

一、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医保局迅速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保应急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了综合协调应急小组、医保待遇保障应急小组、商品供应与价格监测应急小组3个工作小组,明确了各小组工作职责,统筹开展应急防控工作。强调了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建立医疗保障应急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医保救治工作、落实预防控制工作措施。

二、迅速开展药品价格等应急监测。迅速下发了《关于启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对全市所有医药机构销售的抗病毒药品、口罩、消毒液、疫苗等相关商品价格和供应情况进行全覆盖监测。实行每周三信息报告制度(春节期间照常执行)和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制度,随时掌握全市相关商品供应情况,及时予以处置。

三、全市医药机构实地摸排全覆盖。从1月20日开始,全市医保系统迅速开展了医药机构销售的抗病毒药品、口罩、消毒液、疫苗等相关商品价格和供应情况的监测排查工作。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排查监测。1月22日上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衡彤在市医保局局长王华陪同下,赴雨城区福灵芝大药房开展保供和控价情况调研检查。各级医保部门由相关领导带队,分组深入医药机构了解相关商品价格和供应保障情况,并明确要求,一是各医药机构要按照价格管理要求,严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二是及时反馈相关商品库存情况,确保供应保障;三是要落实专人销售,在显眼处摆放相关药品和物品,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防疫知识宣传。从监测排查情况看,医药机构普遍响应迅速,应对主动;目前抗病毒药品、口罩、消毒液、疫苗等相关商品供应较为充足;价格未出现明显上涨情况。

四、实施应急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两个确保”。为保障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我局按照国家、省医保局有关通知精神,及时明确了应对疫情的医保特殊政策: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二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三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四是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医保支付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五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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