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部署 ,11月26日上午,省检察院牵头召集省“四个一”联系指导院校、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在省检察院召开芦山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由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吕天奇主持,省检察院、西南石油大学、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和芦山县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芦山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的汇报以及西南石油大学、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省检察院等省“四个一”联系指导组对芦山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联系指导情况及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讨论了《省检察院开展芦山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调研提纲(讨论稿)》,就下一步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到芦山调研指导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作了深入沟通。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芦山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省级部门、省内知名高校和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加强指导帮助,整合资源,凝聚强大合力,实现良性互动、密切合作,有力有序推动示范试点各项工作任务。省检察院对芦山县如何在示范试点工作中加强“行刑衔接”工作进行了对口指导。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就下一步如何推进芦山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提出了“四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11个方面的要求在基层落地落实。二要进一步梳理重点工作,要结合县域法治领域主要问题表现和特色亮点找好载体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到有的放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三要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要积极思考如何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芦山不断走深走实。四要进一步创造新鲜经验,要敢于破旧立新,做实规定动作、做优创新动作,力争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可推行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为全省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作出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