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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2020年度学法实施方案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1-03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作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机关,弘扬法治文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讲促学、以学促用,有效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学法原则

(一)领导干部带头与全局广泛参与相结合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发挥学法讲法用法模范作用,全局干部职工要立足岗位,增强法治思维,积极参与学法讲法用法。

(二)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原则。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参加集体学法,除此之外,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各种途径自学法律知识,完成非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10学时,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任务。

(三)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自觉将法学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丰富完善法律制度,赋予法学理论以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

(四)兼容并包原则。古今中外有益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定、案例、事例均可成为学习交流的内容,不断提升学法的广度和深度。

三、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宣传法治雅安建设的具体实践,增强参与全面深化法治雅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

(三)学习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

(四)学习法律思想和法律理论。如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法制史,以及相关法学流派的法律思想和法律观点等。

(五)学习法律案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行政执法案例、人民调解案例等。

四、集中学法流程

(一)学法准备。各讲法人员按照学法计划,认真准备、精心设计讲法主题,讲法课件于开讲前3天提交法治规划和督察科。法治规划和督察科提前1天通知讲法的时间、地点和讲法人员。

(二)讲法学法。每期讲法原则上定于月半及月末。讲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讲法,会前学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内,专题学法可适当延长。除紧急公务外,全局干部职工应当参加学法并做好学法笔记。

(三)点评打分。讲法人员讲完后,由局长或分管领导进行现场点评,学法人员进行现场打分。

(四)公布和反馈。法治规划和督察科及时在司法行政微信群公布讲法人员讲法课件,供全局学习交流。并向讲法人员反馈讲法效果。

五、相关要求

(一)纳入考核。每期讲法、学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法治规划和督察科做好讲法、学法记录和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年底提交政治部。

(二)遵守纪律。讲法人员因紧急公务或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按计划时间讲法的,及时报法治规划和督察科调整,确保每期学法如期举行。学法人员因紧急公务或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学法的,提前向法治规划和督察科请假或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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