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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科学技术局对市四届人大5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0-07-23 14: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办法支持我市创新产品推广示范的建议 》(第1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方面

一是出台符合雅安实际的支持政策。根据我市企业实际情况,为支持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建设、交通、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020—2022年)》,主要针对目前我市发展刚起步、创新性较强、而且有市场潜力的玄武岩纤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装配式建筑等产业,鼓励市政建设、交通建设、农业农村建设等领域推广使用我市企业的新产品,帮助企业快速拓展市场。二是充分用好国、省政策。住建局积极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新型建材产品申报入库《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或《四川省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或应用技术推广服务项目目录》;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组织指导企业申报国家首批次、首版次、首台套的认定,争取更多的创新类企业产品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力争解决当前创新产品在推广应用中出现的用户“不敢用”的问题;科技局积极宣传《四川省创新产品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并组织企业申报四川省创新产品项目,每年我市都有企业产品获得四川省创新产品项目支持。财政局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能纳入政府采购的本市企业产品,均按要求纳入采购范围。如:玄武岩纤维及其后制品等创新产品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市本级在 30 万元、其他各县(区)级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政府采购。

二、支持企业创新方面

一是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科技项目支持。我市每年都有一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或者成果转化的科技项目。二是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省级、国家级研发平台,创建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并给予相应的研发资金补助。三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积极开展研发,减免或抵扣部分税收。

三、工作建议

政府各部门围绕各自职能职责,大力支持企业发展,企业自身也要加强科技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只有掌握了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效解决面临的市场推广难题。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创新产品推广示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3日

(联系人:陈建华,联系电话:189816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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