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项工作,市水利局制定印发了《雅安市水利系统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八项工作纪律》,就组织领导、职能职责、档案资料、信访举报、边督边改、调查取证、信息公开和网络舆情、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纪律进行明确和强调,要求全市水利系统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全员自觉肩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例行督察组安排事项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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