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我市规模以上划界河流11条共17段,目前已完成成果验收工作13段,剩余4段正在开展界桩埋设;规模以下划界河流共88条,划界长度2118.4公里,目前已完成划界任务30条,完成划界长度882.1公里,剩余58条河流正在开展河湖划界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2)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对河湖“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今年以来,共清理排查“四乱”点位33处,已完成整改销号29处,4处正按计划进行整改;水利厅下发水利部遥感疑似图斑966个,8月底前已全部复核完成,复核不属实点位869个,属实点位97个,目前正抓紧推进整改,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改。
(3)全面完成规模以下河湖数据入库。我市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库、渠道等相关数据,目前我市已入库河流共计284条(其中规模以下185条)、水库42座、渠道42条,规模以下河湖实现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