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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雅安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来源:市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0-09-24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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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6

第四部分 附件 30

附件1 30

附件2 37

第五部分 附表 4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二、收入决算表 44

三、支出决算表 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市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制定全市统战工作有关政策性措施;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精神和工作情况;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实职安排;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统一战线“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

6.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统战团体和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指导县(区)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委统战部部长。

7.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9.完成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主题教育,强化教育引领,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夯实。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方向。组织统一战线各界人士集中学习座谈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把思想认识、智慧力量、工作行动统一起来,确保全市统一战线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同行。深化主题活动,强化教育引领。引导统一战线广泛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七十载同心·新时代筑梦”“同心筑梦·携手前行”“增强发展信心·增强社会责任感——争做雅安绿色发展践行者”“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升国旗、唱红歌”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凝聚政治共识、发展共识、和谐共识。突出成就宣传,深化思想引领。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举办雅安市统一战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座谈会、“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文艺汇演,组织开展“七十载同心·新时代筑梦”主题文章和微视频征集、“同心筑梦·携手前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激发统一战线爱国热情。

2.围绕服务中心,主动对标高位,统一战线的贡献率不断增强。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新开展“百人联百企”活动,组织全市统一战线103名干部联系103家民营企业,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协调、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解决了名山区丰丰茶叶项目立项、荥经华盛冶金选址施工、天全华联兔业土地流转等困难问题68个。联合市工商联,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围绕减税让利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电力服务和如何享受市场化用电优惠政策、金融产品类型和融资条件等内容,举办了民营企业暨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原计划50人的培训班,报名参加的达80余人,受到一致好评。搭建“五个平台”聚力招商引资。依托异地商会平台、民主党派资源平台、工商联资源平台、台侨资源平台、县(区)统战成员资源平台,全方位开展统一战线招商引资活动。通过统一战线牵线协调,促成22个项目成功签约,涉及招商引资项目金额达254.1亿元。拉萨、杭州雅安异地商会筹建工作顺利推进,成功承办市委、市政府在拉萨召开的雅安籍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全力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引导统一战线持续开展“携手同心促脱贫”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和乡村振兴工作,共有309家企业与317个村结成帮扶对子。全市民营企业累计在产业帮扶方面投入资金6555万元、帮扶人数16947人,就业帮扶投入资金2379余万元。在省侨办的支持下,争取侨捐资金支持芦山县宝盛乡中坝村改水改厕和垃圾处置项目。支持中坝村10万元用于发展生猪代养项目。

3.围绕凝心聚力,坚持统筹兼顾,各项职能工作不断务实推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推动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宗教工作“三无”等问题解决。坚持以协商民主为重点,抓好民主党派工作。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市委中心工作等组织建言献策活动,牵头召开政党协商活动6次。通过政党协商会、建言献策会、联组讨论会、民主党派建言“直通车”等平台,围绕绿色产业体系建设、茶产业、大数据发展等共提出意见建议100余篇(条)。引导、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积极投身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主战场,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质量水平。坚持以组织建设为抓手,做好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和新阶工作。深入推进“2151强基工程”,分类分级建立完善民主党派、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数据库,推荐党外后备干部60名,为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提供人才支撑,截至目前,有3名党外干部担任市级政府部门正职。分类建立400余人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信息库,积极开展建言献策25条;修订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同心”志愿服务团为载体,开展法律援助200余人次。坚持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着力营造民族和谐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天全县中医院争创并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争取省级专项资金895万元,承办国家民委等六部委推广低氟边销茶暨“健康饮茶”试点调研工作会议,助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做好民族地区禁毒防艾、食品安全等工作。以微电影、趣味问答、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效果。坚持以中央、省委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提高宗教依法治理水平。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宗教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整改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党委和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做到“六个纳入”。召开了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印发了《雅安市2019年度宗教工作要点》和《中央、省委宗教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冬林多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市委巡察组将宗教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了巡察范围等,做到“六个纳入”。对市级27个单位开展了巡察。由市委统战部牵头,会同宣传、公安、民政、国安等部门对县(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加强对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大型活动、重点场所管理管控,推进宗教工作依法治理;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知识测试等形式,扩大宗教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普及面。坚持以深化交流交往为目的,扎实推进侨台和港澳工作。持续开展对台经贸交流、文化交往等各项工作,借力省侨办、省侨商协会、“海科会”等优势平台,促成“侨资企业雅安行活动”,成功举办“侨资企业来雅项目推介会”,促成正大集团与名山区签订总投资额达16.6亿元的50万生猪科学养殖全产业链项目。借力“中华川菜·世界品味”等活动,积极向海外宣传推介雅安特色产品和文化,共组织赴台交流5个团组29人次,做好来雅交往的台湾团组2个29人次的服务工作。协调到位雨城区共和片区新村建设侨捐资金1000万元。争取到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台湾顶新集团基金会捐赠资金480余万元用于我市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为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属)服务,帮助办实事、解难事9起,走访看望台资企业4家和相关人员140余户。积极参与“相聚国旗下”川港青少年交流活动。圆满完成四川省教育研修交流团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组织雅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团组赴香港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学习、交流和考察活动。圆满完成10余次外事接待任务,与波兰扎莫希奇市、尼泊尔高拉希市等城市缔结国际友好城市。邀请到6个涉外团组到雅安开展大熊猫科学发现150周年纪念活动及文化经贸活动。

4.围绕自身建设,着力打牢基础,统战部门整体形象不断提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务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共开展调查研究30余人次、检视问题80个、形成调研成果8篇,形成整改措施80余条,已完成整改70余个,其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8个,形成相关系列制度,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成立机关党委,充实完善机关党支部,新成立退休党支部,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基层统战工作创新为契机不断提升统战工作水平。落实“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年”要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提升基层统战工作创新,新申报石棉县红军强渡大渡河纪念馆为“四川统一战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指导、督促各县(区)提升打造创新实践点位23个,有12个县(区)先后在省委统战部基层统战工作会上交流发言。积极开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召开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实践现场会。以占领统战舆论阵地为目标不断推进统战宣传文化工作。督促指导统战系统各单位开通微信等新媒体账号并积极融入“同心四川”大宣传文化工作格局,在统战系统搭建起市、县(区)全覆盖的新媒体平台,借力主流媒体着力讲好统战故事。截至目前,全市统战系统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上稿量达500余篇(条)。以健全的制度约束和经常化的教育为抓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机关内部运行管理,修订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内部制度,严格落实新提拔和新调入人员任职谈话、廉政谈话等相关制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配合完成市委常规巡察工作。结合蒲波案“三项整治”及回头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举报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为重点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时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健全完善市、县(区)统一战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理顺内部管理职能职责,加强民族、宗教等领域工作管理服务和执法力量建设。市委统战部推荐提拔县级领导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开展职级晋升工作,干部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二、机构设置

市委统战部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雅安市归侨侨眷联合会

2.四川省雅安市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411.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992.53万元,增长237.04%。2019年度支出总计1005.2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增加650.4万元,增长183.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台侨办合入统战部领导管理,人员工资津贴、年度项目工作经费、年度绩效考核、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收入支出增加。

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0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8.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度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0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67万元,占56.17%;项目支出440.61万元,占43.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11.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992.53万元,增长237.04%。2019年度支出总计1005.2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增加650.4万元,增长183.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台侨办合入统战部领导管理,人员工资津贴、年度项目工作经费、年度绩效考核、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收入支出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50.4万元,增长183.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台侨办合入统战部领导管理,人员工资津贴、年度项目工作经费、年度绩效考核、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2.05万元,占84.7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89万元,占7.75%;卫生健康支出36.81万元,占3.66%;住房保障支出38.53万元,占3.83%。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5.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16.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毕。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5.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 决算为329.99万元,完成预算6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毕。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决算为355.63万元;完成预算7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预拨绩效奖金项目未实施。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决算为60.26万元;完成预算51.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毕。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决算为47.89万元。完成预算53.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毕。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8.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3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级公务活动、调研等相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5万元,占6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8.22%。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万元,完成预算35.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制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民族、侨台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3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8万元,增长36.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台侨办合入统战部领导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民族宗教、台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0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县区统战、民族宗教、台侨、民族乡镇来雅汇报工作9次48人4080元;接待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来雅检查调研5次30人3600元;接待异地商会来雅投资4次60人5400元;接待西藏、三州来雅考察藏茶企业4次129人13320元;接待国家部委来雅考察藏茶企业1次40人36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9万元,比2018年增加31.27万元,增长66.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台侨办合入统战部领导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未涉及相关采购事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委统战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市委统战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工作职责和市委重点工作安排,我部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计划,在制定部门绩效目标方面做到了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具体到了项目的数量、质量、事效及效益等指标,年终所有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我部严格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做好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尽量准确测算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监督。通过加强经费管理制度,建立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健全财物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部没有违规记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按照项目建设资金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各级统战(民宗)等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完成任务量、完成质量、预算执行、完成进度均符合有关要求,项目建设进度比较顺利,项目绩效综合自评得分92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0万元,执行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我市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有效保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资源库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项目资源库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和档案材料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存在滞后问题;四是实施项目进度跟踪检查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作为项目实施监管责任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如期实现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00000

执行数:

35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35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35000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改善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我市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有效保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

改善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我市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有效保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恢复汉源县坭美彝族乡火地村到河南乡柏树村水毁公路路基

长2.44公里,宽4.5米

因洪灾影响,完成工程量的三分之二

数量指标

解决咎落村新场镇农户安全隐患问题

118户472人

118户472人

数量指标

解决中坝村通行难问题,促进茶叶高质量发展

12个村民小组,1260户3200人,3000余亩

12个村民小组,1260户3200人,3000余亩

数量指标

资助在民族乡的民族家庭中2017年以来考入高等院校就学的贫困大学生

25个本科生,25个专科生

25个本科生,25个专科生

质量指标

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

联合媒体进行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等;组织开展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召开全市统一战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座谈会,举办文艺汇演等活动

联合媒体进行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等;组织开展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召开全市统一战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座谈会,举办文艺汇演等活动

质量指标

在四个民族待遇县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石棉县、宝兴县对已命名的示范单位、示范乡(镇)村等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汉源县、荥经县启动开展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

石棉县、宝兴县对已命名的示范单位、示范乡(镇)村等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汉源县、荥经县启动开展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

质量指标

全市民族政策法规培训学习

举办全市民族法规政策培训;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工作会议;组织参加相关经验交流和考察活动等

举办全市民族法规政策培训;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工作会议;组织参加相关经验交流和考察活动等

质量指标

城市民族工作及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雨城区、名山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构建少数民族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临时困难救助机制

质量指标

应急处置民族宗教工作突发事件

处置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维稳

暂未完成

质量指标

宗教工作问题整改

深入开展宗教工作督查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深入开展宗教工作督查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民族节日及民族文化活动经费

对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及相关民族传统文化活动费用予以适当补助;研究和传承保护彝文化、藏文化。

暂未完成

质量指标

民族地区和宗教界送温暖慰问活动及少数民族群众困难补助

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及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补助活动等

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及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补助活动等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改善少数民族乡村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和各族群众增收致富。

切实帮助解决少数民族乡村群众道路通行安全及农产品运输问题,带动并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改善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条件。

切实帮助解决少数民族乡村群众道路通行安全及农产品运输问题,带动并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改善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条件。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满意度

85%

8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是反映除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统战部为市委领导下的党委部门,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属一级预算单位,有10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宣传文化科)、干部科、民主党派工作科(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民族事务工作科、宗教事务工作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政策法规科)、台湾事务工作科、侨务事务工作科。 代管雅安市归侨侨眷联合会(参公单位),下设雅安市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高等学校、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实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公民民族成份确认和变更事务。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贯彻落实党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藏区工作决策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涉藏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市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台工作的有关指示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市对台工作的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台事务,负责我市同台湾有关社会团体重大交流交往事项的有关准备工作,负责我市对台重要人士的联络工作,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工作。

(13)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市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4)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市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市侨务、市台湾事务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市归侨侨眷联合会、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5)承担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委统战部行政编制27名(含单列管理行政编制 2名)。其中:厅级2名,常务副部长1名(正县级),副部长3名(其中1名兼市民宗局局长),市民宗局副局长1名,机关党总支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他4名;参公职数4名,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0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8.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0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67万元,占56.17%;项目支出440.61万元,占43.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我部根据工作职责和市委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计划,在制定部门绩效目标方面做到了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具体到了项目的数量、质量、事效及效益等指标,年终所有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我部严格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做好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尽量准确测算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监督。通过加强经费管理制度,建立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健全财物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部没有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中共雅安市委统战部部门绩效目标已按要求随同预算一并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按要求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并将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作为我部编制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依据之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中共雅安市委统战预算编制基本科学。准确,支出控制及执行进度好,有力保障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1分。

(二)存在问题

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监管、绩效目标动态监管及运用、预算中期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三)改进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考察论证,层层把关,建好预算支出项目的合理性科学性。二是严格规范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支出预算项目。三是加强对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的跟踪检查及日常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经济社会效益。

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8

编制标准

10

9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8

动态调整

10

8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1

附件2

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雅安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促进民族政策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领域的贯彻实施,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维稳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雅安市现有4个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县(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荥经县),有民族乡18个,民族地区幅员面积占全市幅员面积的65%。现有39个少数民族成份,有以彝族和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8万余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5.2%,是全省散杂居民族工作重点市。根据雅委发〔2010〕11号文件精神,市级财政从2010年起设立了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机动金各150万元,少数民族补助费50万元,三项资金每年共计350万元。2019年度由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经费35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工作特殊需要,以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支持汉源坭美彝族乡公路恢复工程,50万元用于硗碛灾后重建。民族工作机动金150万元,其中55万元用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35万元用于芦山灾后恢复重建,20万元用于民族事务依法治理,3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慰问,1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及研究。少数民族补助费5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10万元用于开展民族节日及民族文化活动,2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和宗教界送温暖慰问活动及少数民族群众困难补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坚持由下而上层层推荐上报的申报程序,项目由实施单位层层推荐上报、市级审定批复下达的方式进行申报和监管。县(区)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筛选论证项目推荐市上,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汇总后征求市财政部门意见并研究商定项目方案,经部务会审定,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行文下达两区项目资金,扩权县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并下达到县(区)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实施和监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汉源县坭美彝族乡火地村到河南乡柏树村水毁公路恢复工程、宝兴县硗碛藏族乡咎落村新场镇河堤新建及维修项目、芦山县宝盛乡中坝村“8.22”特大洪灾过水桥修复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工作、民族地区维稳、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民族节日及民族文化活动经费、民族地区和宗教界送温暖慰问活动及少数民族群众困难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改善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我市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有效保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32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30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出进度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支付依据合规、票据合法,与项目规划及预算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组织专班对项目逐个进行验收,查看各项目县建立项目实施的机制和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档案资料,确保项目实施合理合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由市、县(区)财政、民宗部门共同负责,县(区)民宗部门具体监管实施,项目资金申报、批复都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认真组织各县(区)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市财政局、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按市政府同意批复下达年度项目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市本级115万元,石棉县14.5万元,汉源县109.7万元,宝兴县58.7万元,荥经县7.1万元,雨城区、名山区各5万元,芦山县3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该项目市本级到位资金115万元,各县(区)到位资金2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已使用110万元,资金支出完成率73.3%;民族工作机动金已使用130万元,资金支出完成率86.7%;少数民族补助费已使用40万元,资金支出完成率80%。未使用资金2020年底全部完成。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建立了单位财务内控制度,资金管理使用等财务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及县(区)财政、民宗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执行情况,由财政、民宗部门共同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按照市政府雅府阅〔2017〕54号会议纪要和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按照由市、县(区)民宗局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协调配合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服务、组织协调和跟踪检查工作。项目监管责任的落实方面,实行逐级监督检查责任制。

四、项目绩效情况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按照项目建设资金要求设定财政绩效目标,各级财政、民宗等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完成任务量、完成质量、预算执行、完成进度均符合有关要求,项目建设进度比较顺利。

(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解决汉源县坭美彝族乡全乡及周边乡镇群众道路畅通和农副产品运输难的问题;解决宝兴县硗碛藏族乡咎落村新场镇农户118户472人的安全隐患问题,促进受益农户旅游产业的发展,大大提高受益农户的经济收入。

(2)民族工作机动金150万元。项目实施主要解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民族宗教工作突发事件、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市和维稳工作、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及研究项目、县(区)民族工作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足问题。

(3)少数民族补助费。包括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圆梦工程”补助、民族节日及民族文化活动经费补助、民族地区和宗教界送温暖慰问活动及少数民族群众困难补助。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准确”的原则,对2019年度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各项指标进行了认真评定,做到自评结果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对项目绩效综合评价,评分为90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资源库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项目资源库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和档案材料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存在滞后问题;四是实施项目进度跟踪检查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作为项目实施监管责任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如期实现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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