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荥经县林业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花滩镇团结村对3个规划建设养猪场点位进行前期现地勘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对养殖场业主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养殖场建设涉及占用林地地块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批,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二是在后续工作中要加强对生猪源头的把控,做好养殖场所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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