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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法院四步骤保障执行工作更阳光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5-25 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是全面公开执行案件流程。充分运用法院执行系统,对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进行跟踪管理,将执行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要求执行干警全部下载使用阳光执行“APP”,利用阳光执行“APP”查询所承办的待执案件信息、事件上报、预约当事人、实现案件全程留痕等功能;鼓励案件当事人使用阳光执行小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阳光执行小程序来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查询执行案件办理进度、提供财产线索和检举执行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上半年,印发300余份阳光执行小程序使用说明放于立案大厅,供当事人取阅。

二是建立执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对已执结的各类案件认真进行排查梳理、系统归类,有针对性地定期进行上门回访,充分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情况的看法,及时释法答疑。配合纪检监察组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形式,诚心向案件当事人征求关于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执行案件执结后再度矛盾激化或者因执行不彻底引发新矛盾的情况发生。1-5月,回访当事人36人次。

三是建立执行干警与申请人沟通机制。规定案件承办人收到案件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告知其案件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书记员专门负责向申请人及时推送案件执行情况和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并收集申请人的相关要求,再反馈给承办人,让其清楚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

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打破一年一报告、一年一总结的工作形式,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联络接受监督”,及时向人大汇报重大执法活动及疑难复杂案的情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召开座谈会,征求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及时整改。加强日常信息反馈,将重要信息、重大案件执行方案等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政协,便于让人大、政协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法院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法院日常工作开展监督,及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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