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芦山法院坚持审慎执行、生道执行,发挥“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团队主动、法官能动、因案施策”的执行联动机制优势,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形象,为民营企业脱困成长赢得机会。2019年,新收执行实施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共364件,约占全部执行实施案件的45.04%,其中民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案件共有91件,执行到位案款700.51万元。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有273件,金钱给付对外债务3312.28万元。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大局。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行动指南,转化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实践,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分管院领导和联络员“双联双责”的“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团队”,统筹解决企业共性问题,点对点帮扶企业个性问题,开启“法企共建”新模式不断从广度、深度和满意度着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加快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实现互促共赢。紧紧围绕县委“三个三”发展定位,主动融入“两园区”建设,在企业入驻、依法经营、法律风险、沉淀资产整合利用上提供决策性参考,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推行咨询、受理、服务、预防“四位一体”“保姆式”司法服务。通过走访调研、送法入企、法企结对等多种形式,深入调研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针对性优化服务保障措施,提升企业防范和应对风险能力。2019年以来,累计为民营企业提供“点对点”执行法律服务30余次、专题法制讲座1堂。
三是坚持联动机制,促进“造血再生”。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坚持“依法执行、平等保护、区别对待、统筹兼顾”理念,在案件执行、中,根据企业状况分类施策,通过“蓄水养鱼”和“第三方引资重构”等方式,恢复企业“造血功能”,有效化解涉“两园区”12家企业189件案件。并对2017年以来入驻“两园区”的企业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为招商引资局、“园区”管委会推送,为招商引资、新企业入驻、政策资金扶持等提供参考,并就盘活“僵尸企业”,引进新企业入驻、依法经营、沉淀资产整合利用等提供对策建议。
芦山县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案情简介:山东坤宇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芦山县中弘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顺利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本案中被执行人为一家承担我县工业供气的民营企业,申请执行人要求对其供气设施进行公开拍卖偿还债务。执行中,芦山法院对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后发现,其在芦山县有固定生产基地、已拥有一定经营规模且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企业暂时经营困难且正处于融资阶段,如此时法院对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进行限制消费措施,将导致企业形象严重受损,融资失败,很可能导致企业就此丧失喘息重生的机会,将企业逼入绝境,更有能严重影响下游生产供气,造成更大范围影响。承办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释明“活则共赢,死则共损”共生之道,希望能更多承担社会责任,对做实业,搞生产的民营企业以生存空间,只有其重新回到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债权人的债权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义务。涉执民营企业案件中,芦山法院始终站在民营企业角度,在“一刀切”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对被执行人民营企业进行深入了解,在对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进行充分甄别的基础上引导债权人以更长远、可持续的方式实现债权,实现双赢。
典型案例二:
从2018年2月开始至今,芦山法院立案执行涉及被执行人四川英马电动车有限公司仲裁裁决执行案件74件,涉及114人,案件申请人均为该企业务工人员。本案中,被执行人受电动车市场波动影响资金链断裂,处于暂时停产状态,且厂房、土地处于分属抵押查封状态,难以整体处置。一方面是工人劳动报酬无法兑现,另一方面是企业厂房设备大量闲置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经与同工业园区管委会、抵押权人、税务等部门及申请执行人开展多次调查座谈、沟通协调,逐步求同存异,决定在不改变权属的前提下通过引入“第三方”租赁方式盘活闲置资产,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各方解套。最终,通过引入租赁方式提升闲置资产利用率,撬动闲置资产放大租金效益逐步化解公司拖欠税收、遗留工资等棘手问题,以“软着陆”方式逐步销解对外债务。该案中芦山法院执行团队创新思路盘活闲置资产,通过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因事制宜、因案而异、一案一策,将“生道执行”理念和“产权保护”思维贯穿执行全过程,准确把握执行时机,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使得走进死胡同的案件迎来各方共赢的新局面,企业资产得以盘活、工资报酬得以兑付、所欠税款得以缴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