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完毕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确保在汛期来临前,消除申请执行人房屋安全隐患。
【案情简介】 4月1日,周某诉童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汉源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由被告童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拆除靠原告周某房屋墙体一端所砌石墙,便于周某房屋雨水排放。判决生效后,童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遂于5月6日向汉源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要做法】考虑到汛期即将到来,申请执行人家土墙存在被雨水浸泡倒塌的风险,汉源县法院组织精干执行力量仅在案件受理后11天就将全案执行完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及时查看现场,了解矛盾焦点。执行案件受理后,汉源县法院赓即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执行法官查看执行现场,充分了解案情以及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制定执行预案。二是利用基层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由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邻居,能够主动履行对双方邻里关系更有利,本案邀请网格员、村组干部、乡镇干部到现场协调,做双方思想工作,但因双方积怨深、矛盾大,未能协调成功。三是严格依法处置,快速执行完毕。协调未果后,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查看现场和协调时了解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执行预案,并在镇、村、组干部的见证下对石墙进行强制拆除,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