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部署,雅安市将河湖“清四乱”整治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的第一抓手、作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精心部署、高位推动河湖“清四乱”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实。将“清四乱”整治工作作为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由市级河(湖)长牵头,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整治。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雅安市集中整治非法围垦河滩种植农作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围垦河滩种植农作物行为。市水利局作为“清四乱”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局领导办公会议等形式,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全市“清四乱”整治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先后印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雅水发〔2019〕49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回头看的紧急通知》(雅水函〔2019〕204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清四乱”整治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将河湖“清四乱”纳入扫黑除恶重要整治内容,联合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印发《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水利行业乱点乱象整治行动方案》(雅扫黑办〔2020〕12号),切实治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突出问题。
(二)措施实。一是对整治难度大、任务重的“四乱”问题由市级河(湖)长以河长令的方式督促县(区)级河(湖)长牵头限期整改。二是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水利局加强巡查、检查和指导,督促县(区)制定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按月统计河湖“清四乱”整治工作进度,对进展滞后的县(区)予以通报。三是市水利局制定《雅安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保护巡查制度(试行)》,由局领导带队,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对青衣江、大渡河等14条市管及以上河流,永定桥水库、百丈水库等河(湖)源头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以提示单的形式下发县(区)整改。四是县(区)高位推动,形成了县(区)委、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督导,水利、公安和乡镇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各县(区)对违法乱占、乱建点位进行强制拆除,对乱堆的点位进行清理整治,有力的打击了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强化宣传,通过广播、微信、网站等广泛宣传“清四乱”工作整治要求,发放“清四乱”宣传单和事前告知书,形成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河湖“清四乱”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成效实。自“清四乱”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54个,已完成整改150个,其余4个正在按整改计划加快整改。在整治过程中,拆除汉源湖、龟都府网箱养殖4442口,清理河道违法种植180余亩,拆除乱占河道的多营船型建筑物、芦山县违规修建的沉砂池、天全县废弃吊桥、废弃桥墩等,吊离龟都府库区23艘小船和4艘大船……通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解决了许多河道水域岸线遗留问题,进一步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目前,全市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河湖环境明显改善。2019年至2020年1-5月,我市水环境质量始终位于全国前列。尤其是2019年一季度,我市在全国333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中名列全国第一。雅安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愿景正在逐步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