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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党史研究室雅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来源:市委党研室(市方志办) 发布时间:2020-06-08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党史研究室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全市党史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共雅安党史基本著作,编纂出版编年史、专门史等其他地方党史著作。

3.负责雅安地方党史资料和文献的征集整理及保护利用工作,开展党史专题研究。

4.负责对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等出版物的审读审查工作。

5.组织、参与和指导重要党史纪念活动。审核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纪念馆展陈和红色旅游项目中涉及党史和文献的内容。

6.参与指导全市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等工作。

7.负责中共党史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

8.指导全市党史业务工作。

(二)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地方史志事业中长期规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编纂出版地方史志、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期刊及其他相关地情文献。

3.负责雅安地方史志文献及相关地情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整理旧志,开展地情研究。

4.指导承担地方史志工作人任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5.负责对列入编修规划的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工作。

6.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开展地方史志普及教育工作。

7.建设地情数据库、地情网站和新媒体宣传教育平台,为公众提供地方志、地情信息咨询服务。

8.指导全市地方史志业务工作。

9.开展地方史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三)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学习方法,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

2.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工作大局。一是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雅安历史(第三卷)》编写进度,力争完成全书初稿编写;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雅安执政实录(2020)》,加强对县(区)地方党委执政实录编辑工作的指导,实现一年一卷;加强对县(区)党史基本著作(1921—1978)的编写指导和审读工作。二是征集整理《中国共产党雅安历史百年大事记(1921—2021)》档案资料,征集《四川脱贫攻坚亲历者口述实录》编纂资料;启动《雅安市革命遗址通览》编辑工作。三是围绕打造四川党史“七张名片”开展专题研究,发挥资政作用,撰写高质量资政报告。四是完成《雅安市志》《汉源县志》《芦山县志》《芦山强烈地震雅安抗震救灾志》出版;编纂出版《雅安年鉴(2020)》《雅安市情(2019)》《雅安市脱贫攻坚大事记(三)》《雅安市脱贫攻坚大事记(四)》。五是推进《雅安通史》《雅安藏茶志》编纂,雅安地情资料收集;完成《雅安市脱贫攻坚志》第三批资料征集;加快《四川省乡镇简志》系列丛书(雅安篇)评审验收。六是建立党史方志“七进+”长效机制,针对党史进校园,打造活动和阵地亮点,命名一批党史方志宣传教育示范点。七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雅州史志” ,广泛宣传雅安地情资源和红色文化,推进党史数据库基础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室机关规章制度,强化内控机制;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固化,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4.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全市党史方志系统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提高史志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雅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总编制1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621.0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21.03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43.8万元相比下降3.5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21.03万元。基本支出165.81万元,占26.7%;项目支出455.22万元,占7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1.0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8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22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65.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455.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5.8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78.65万元,主要原因是《芦山强烈地震雅安抗震救灾志》的出版经费2020年未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165.81万元,占2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43万元,占22.29%;商品和服务支出27.34万元,占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占0.01%。项目支出295.00万元,占7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11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党史方志项目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征订报刊杂志和平时活动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年预算数为16.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编纂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6.49%。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禁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需到各地调研收集资料为党史方志的编写提供依据。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3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无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指反映各级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他部门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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