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雅安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市休闲农业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负责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市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和牧草种的检疫审批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5、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农业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建设三条乡村振兴产业带,突出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等重点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入推进农村改革,鼓励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树立文明乡风,推进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深入实施《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扎实推动“雅字号”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按照省上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规划建设,结合雅安产业发展实际,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业作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定位和方向,大力实施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战略,以三条乡村振兴产业带为载体,持续壮大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等“雅字号”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3、切实抓好品牌建设。培育壮大“天润雅安”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天润雅安”品牌市场运营机制,提升品牌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探索“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模式,促进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全面协调发展,引导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升企业品牌含金量。
4、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按照“一县一园区,一园一主业”的思路,推动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整、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园区。进一步研究创新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模式,探索市、区共建机制。将现代农业园区与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相结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最适合本地地理特点和气候的优质特色农产品。
5、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新业态。以三条乡村振兴产业带为依托,推进农业与乡村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生态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农业多种功能。积极打造“线上农业”,带动“线下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积极开展数字农业园区建设试点,着力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
6、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庄清洁、“厕所革命”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五大行动”。全面推广“高岗村模式”,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推进污水治理分级分类,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宜居”乡村。
7、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多权同确”。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探索农民财产权实现形式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纵深推进农村改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雅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为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本次预算公开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雅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8293.9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293.92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65.08万元增长162.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293.92万元。基本支出2102.59万元,占25.35%;项目支出6191.33万元,占74.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84.8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7.51万元、上年结转6147.33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993.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3万元),项目支出6191.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7.5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5.1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1993.51万元,占97.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6.78万元,占85.62%;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0万元,占12.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3万元,占1.83%。项目支出44.00万元,占2.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4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雅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30.0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9.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开支。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8.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单位部分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为102.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7.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8.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补充医疗保险。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11.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45.7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病虫害控制(项):2020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社会事业(项):2020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退耕还林、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年预算数为179.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25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7万元,公务接待费7.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6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4.07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2.39%。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后新增了业务工作内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2.66%。主要原因是我局增加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6万元。主要用于7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日常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0.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14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16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暂未设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测、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以上附表数据含二级预算单位数据)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