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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04 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8.组织制定县(区)、市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重点工作

1.优化统计服务。一是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预警,主动对接GDP统一核算的重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创建等工作的统计监测,及时研判分析数据;二是探索搭建数据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全市宏观经济数据库;三是完善雅安统计微信公众号,编印《雅安统计》,多层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统计工作、普及统计知识。

2.深挖统计潜力。研究破解服务业、建筑业发展经济指标潜力,培育新的数据增长点。配合商务局研究专业市场、批发行业入规入统问题,配合农业农村局研究专合社成立农产品销售公司、批发公司入规入统问题,配合金融管理局研究提高金融存贷比问题,配合经信局研究工业企业产销分离途径,配合住建局做好本地注册资质建筑业企业入库培训指导,做好建筑企业入库工作。

3.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完善基层统计工作网络,完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和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乡镇统计工作台账制度;二是多渠道、多形式深化统计学法普法,完善统计信用制度体系,加大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重点从工业、投资入手,致力防范化解统计风险,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做好预警预报。配合经信局对新投产和成长型工业企业进行监测,健全拟投产工业企业台账。实行投资新入库项目的统计巡查,每月定期收取各县(区)下月拟入库项目清单,采取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实地查验、亿元以下的项目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入库项目真实可靠。

4.加强统计培训。一是将统计培训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计划,依托高校和省统计局举办涵盖市县乡三级的统计系统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二是加强基层人员培训指导,市局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坚决做到“三个走到”,有风险的统计调查单位必须走到,有增长点的潜力对象必须走到,所有县区统计对口科室必须走到;三是聚焦队伍自身建设,开展“月活动、季分享”活动,利用“统计大讲堂”分享交流统计业务知识,锻造一支实干担当的统计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雅安市普查中心、雅安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842.2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7.94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医疗保险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及上年结转经费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842.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9.07万元,占2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3.14万元,占7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支出预算84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14万元,占55%;项目支出375.07万元,占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2.2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7.94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医疗保险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及上年结转经费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3.14万元、上年结转209.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3.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6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经费、行政运行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25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38.74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45.63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51.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9.87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内设事业单位(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0.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3.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6.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5.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财政拨款预算,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开展各项专项统计调查和人口普查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0.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统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统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雅安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6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65万元,下降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雅安市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雅安市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雅安市统计局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办公费:指单位购买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物管费:指单位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培训费:指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7.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车运行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工会经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10.福利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1.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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