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关于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川总河长办发〔2020〕14号),对市级总河长、省10大主要河流干流市级河长、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省级联络员单位2019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结果予以公布,我市接受考核的市级总河长、大渡河干流市级河长、青衣江干流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等四项考核内容均获得优秀等次。
2019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安排,将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准施策、尽锐出战,河湖管护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在认真务实推进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的同时,不断完善水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开展河(湖)长制向村(社区)延伸的实践和制度创新,探索出台《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切实有效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去年,全市依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累计开展生态调度40余次,处罚水电站7个,累计罚款14万元。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河湖“清四乱”行动,连续三年(2017-2019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水质,水功能区水质、市本级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雅安水质始终稳居全国前列,保持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下一步,我市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总结,针对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对策,下功夫整改解决问题,通过在立法、组织、机制、手段等方面创新,凝聚全民治水的强大合力,把全市河湖保护好、治理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