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2 -
(一)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 2 -
(二)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重点工作 - 5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11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11 -
(一)收入预算情况 - 11 -
(二)支出预算情况 - 12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12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 12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12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 13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4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4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4 -
(一)机关运行经费 - 14 -
(二)政府采购情况 - 14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14 -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 15 -
十一、名词解释 - 15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研究起草本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我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宣传等活动和体育赛事。
4.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文学艺术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雅安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6.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职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县(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8.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研究和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单项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管体育彩票销售。
9.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境内外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承担全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府旅游名县、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酒店、星级农家乐等的指导、推荐、评定和复核等工作责任;承担全市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审核、申报旅行社;组织金熊猫旅游标准推广应用。
10.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管理雅安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11.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依法进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2.统筹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14.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5.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责任。
16.领导和管理市本级下属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单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统筹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原市文物局(市博物馆)不再承担文物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重点工作
1.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为推动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坚持以“钢班子”建设,锻造“铁队伍”,逐步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抓好支部建设,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强化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机关。推动党建创新,打造特色党建品牌。
2.以融合发展为路径,做优做强文化旅游产业
坚持规划引领。深入开展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全面摸清资源家底。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雅安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广播电视发展规划(纲要),高质量编制《雅安市旅游民宿发展规划》《“最美国道318线”雅安段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等系列指导性规划,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市文旅、体育、广电产业发展规划体系。
培育文旅产业品牌。精心筹备召开2020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持续实施文旅提升六大行动,加快推进两大国际IP、十大精品景区、五条精品线路建设。力争雨城区入选第二批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1个县(区)入选第二批候选县名单,指导县区积极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持续抓好A级景区创建和质量提升,指导蒙顶山、喇叭河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确保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力争新创A级旅游景区4个以上。积极培育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文旅特色小镇,持续开展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持续培育星级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民宿联盟。扶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主题饭店和高星级饭店。
加快重大文旅项目建设。进一步梳理调整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项目库数量、投资规模,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海子山、蒙顶山、桌山、北郊大熊猫文旅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全市32个续建、新开工类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完成投资35亿元以上。抓好2020年市本级10个重点文体旅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前期工作,其中续建、新开工项目8个,力争完成年度投资8.6亿元。积极申报中国藏茶城文旅融合建设项目、蒙顶山提升改造项目纳入2020年度全省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库,争取省级资金扶持。
打造新业态培育新动能。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与农业、教育、体育、康养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创新培育休闲农业、红色教育、研学旅行、旅居养老、康体运动等新业态、新产业。优化提升自驾游体验,规划打造自驾游目的地、自驾车旅居营地。引导特色文创产品及旅游商品开发,推出“雅安”系列本土特色旅游文创设计。大力发展夜游经济,加快推进以协和广场、三雅园为核心的夜游经济街区打造,丰富提升夜间文化娱乐、休闲餐饮、特色购物、平羌夜渡等项目。
持续深化区域合作。坚持“内引外联”,持续深入实施“四向拓展”战略。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强与成渝及周边市(州)行业部门的合作联动,与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签订“成(都)雅(安)文化旅游区域合作协议”,积极推进相关合作。持续加强与甘孜、凉山、阿坝、眉山、乐山等市州的交流合作。积极拓展与西藏的交流合作,推进与拉萨市、林芝市合作事项落地落实。
提升整合营销实效。围绕世界大熊猫文化发源地和世界茶文化发源地两大国际IP,制定《2020年雅安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探索建立雅安文旅营销联盟,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广的宣传营销格局,持续喊响“天府之肺 熊猫故乡”城市口号,树牢“雅安,一座最滋润的城市”旅游形象。落实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加快推进入境游发展。深化与周边市(州)资源共享、品牌共建、客源互推、线路互联,加强与东部沿海城市、港澳台地区、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家、省级营销活动和展会活动,高质量办好熊猫灯会、“雅安味道”美食旅游季等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指导县区办好蒙顶山茶文化旅游节、鸽子花生态旅游节、梨花节、红叶节、黄果柑节等会节活动,力争全年全市旅游综合收入突破400亿元。
以创新发展为目标,推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积极推进国家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挂牌成立中国篮球青少年培训中心、中国篮球学院分院等专业培训机构。加快体育中心附属工程项目建设,打造四川体育训练基地。办好精品赛事,积极引进中国龙舟公开赛、“薪火传承·中国健康跑/奔跑中国”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等高水平体育赛事,举办全国体校教练员体育通识培训班,办好四川省青少年轮滑冰球锦标赛、四川省第三届幼儿体育大会田径比赛等省级以上赛事活动,举办雅安市第四届运动会,持续打造体育旅游融合赛事“一县一品”。发展竞技体育,持续做好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省级传统项目学校和幼儿体育示范基地等体育营地建设。积极参加青少年体育项目系列锦标赛、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四川省第二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等省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全力做好东京奥运会、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等重大赛事的参赛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4.以保障民生为根本,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文旅公共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错时延时服务,推动全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持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持续开展旅游厕所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旅游厕所、民生实事厕所建设任务以及百度标注任务。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年计划新建210个目标工程,确保全市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加强社会足球场建设督导,全年计划新建7个目标工程,完成“十三五”全市社会足球场建设任务。
扎实抓好专项扶贫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设施的惠民作用,扎实推进文化、广电、体育等专项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持续推进驻村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帮扶工作质效。
5.以保护传承为路径,用好用活历史文化遗产
做好强渡大渡河、翻越夹金山等四川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展示园区建设。推进“8.22”灾后恢复重建文物项目工作。推动高颐阙文博公园建成开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对外开放。实施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完成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深入推进非遗进校园活动,促进非遗传承和创新发展。
6.以群众需求为主线,持续丰富公共文化供给
精心组织参加“千龙千狮闹新春”“百舟竞渡迎端午”“万人赏月诵中秋”传统节日群众文化活动、全省第五届群众广场舞大赛和四川省乡村艺术节。持续开展“千秋雅韵·民俗闹春”“千秋雅韵·音乐消夏”“千秋雅韵·诗歌颂秋”“千秋雅韵·文化暖冬”为主题的文化下乡活动。深度挖掘雅安大熊猫文化、茶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精品力作。鼓励和支持一批文艺作品申报四川省艺术基金和国家艺术基金。
7.以安全播出为前提,狠抓广播电视传输保障
以提升管理服务为抓手,建立“责任制+清单制+月报制”工作方式,持续加强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的监管指导,用好用活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长效机制,修订完善《雅安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应急预案》,强化对全市传输播出单位的安全检查督导,确保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严厉打击治理“黑广播”。积极争取“雅安市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平台”项目建设资金,完成“雅安市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平台”建设任务。全力配合做好四川省广播电视台526台搬迁工作。
8.以执法检查为抓手,强化文旅市场综合监管
深入开展全市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明查暗访,实现“体检式”暗访评估常态化,持续提升文旅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执法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县区交叉执法检查体系,强化文旅市场日常执法监管。畅通投诉渠道,提升游客满意度。依法依规抓好行政权力建设,严格规范审批。坚决落实部门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持之以恒开展扫黑除恶、文明旅游等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行业乱象,营造安全、文明、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年初预算局机关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包括: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稽查大队、市体育发展中心、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文物局(博物馆)、市体育馆、市体育运动学校。(本次公开内容和数据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8872.7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4.2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增加了31.08%。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8872.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49.14万元,占68.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58万元,占31.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支出预算887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45万元,占27.22%;项目支出6457.27万元,占72.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72.7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了714.2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安排比上年增加了31.08%。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58万元、上年结转6049.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8.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73万元,其他支出1799.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23.5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20.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2.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支出62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0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其他支出0.9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3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6.54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0.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0.15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主要用于业务交流等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7.22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3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6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督导检查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2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4.18万元,减少32.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84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其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5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了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制定部门年度总体目标,从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等指标方面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可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 部门收支总表(汇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汇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汇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汇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汇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6.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