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力抗击疫情防控期间,雨城法院执行局创新求变大力推进云端执行,与其他部门加强跨区域联动协作执行,快速、高效、灵活处置一系列执行案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因案施策,因“地”制宜。提前对辖区外案件进行区分研判,对需要委外执行的案件,发挥“兄弟”法院优势,积极加强沟通联络,双方协作,省时省力,促进案件快速办结。二是学习经验,融会贯通。每一次委外执行的案件中,及时吸收其它法院及部门的先进工作经验,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将他山之石为我所用。三是组织学习,及时推广。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学习使用,在跨区域协作执行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时组织全局干警开展学习,注重提高全局干警业务水平,形成全局良好的学习氛围。
2月初,雨城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的一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所涉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即将到期,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期间,不可能线下派员办案,办案干警即刻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查询青海省互助县不动产中心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时与该中心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先行拍照再行邮寄法律文书的方式完成了一起房屋远程续查封工作。另谢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依法冻结了原泸定法院退休人员刘某某工资收入,在本月就应该予以扣划执行,但因甘孜地区疫情管控严格,无法实地到银行进行扣划,为防止冻结措施自然到期,被执行人通过网络手段转移财产,积极与泸定法院沟通,请求泸定法院配合本院,跨区域协作执行,通过线上传送执行文书,微信视频联动等信息化措施,在两日内成功将被执行人的工资扣划至本院,并对未执行到位的执行款进行了继续冻结,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3月12日,雨城法院通过微信与安岳法院视频调解两起相互关联的执行案件,一起是周某某在雨城法院申请执行湖南省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起是湖南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安岳县法院申请执行周某某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互负执行义务,经过两家法院共同调解,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54000元的案款支付方案当场予以确认,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