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石棉县法院执行局始终确保执行工作“不掉线”,树立利益平衡和善意执行理念,通过逐案梳理、区别对待、灵活执行等方式,最大限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石棉某公司与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六十余万元。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时发现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公司经营肯定会受到影响、存在困难。作为执行法院,应当开启绿色通道,优先执行该案。2月20日,焦急万分的申请执行人拨打了执行局办公室电话,称公司无力维持日常开销,急需一笔资金缓解公司困境。承办法官接到该电话的同时,执行法院已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某贸易公司的财产情况,随即商定了执行方案。2月24日,石棉县法院顺利执结该起案件,为石棉县某公司收回货款63万元并通过转账的方式发放到该公司账户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石棉县法院执行局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一是依托信息化办案平台,找准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发展契合点,精准发力、因案施策,助推企业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二是开通涉企业案件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执行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三是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权益的影响,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帮助企业集中精力应对疫情,提振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