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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解化纠纷 司法服务暖民心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19 20: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先调团队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调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先行调解工作,先调团队与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协作, 对一起退还彩礼纠纷成功调解。

聂某某起诉孟某某要求退还彩礼一案,聂某某向法院起诉称:2016年聂某某与孟某某按照农村习俗办理了结婚仪式,但是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出现争执,均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但对于彩礼及共同生活期间的存款退还双方发生争议,现在要求孟某某退还3.5万元。该案经乡镇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孟某某对于聂某某要求退款的诉求不予认可,并表示双方已经按照农村习俗办理了结婚仪式,彩礼钱及聂某某所称的存款也用在了日常的生活中,剩余的存款2万元也已经退还给聂某某,现在坚决不愿退还任何款项。经调解员对案情梳理,了解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均系六、七十岁的老年人,原告方系“五保”人员,诉求纠纷所涉款项对其生活存在实际影响。考虑本案实际,调解员决定先安抚好双方情绪再确定调解方案。经过多次电话调解,双方的情绪有所缓解,让聂某某认识到在与孟某某共同生活的两年多里,孟某某对两人共同生活各方面的付出,最后表示只要求孟某某退还彩礼及共同生活期间的存款共计10000元。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的年龄较大,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法院参加调解存在诸多不便,因此,调解人员确定调解思路,主动上门调解,来到孟某某的家里,对孟某某及家人以情说法、以情说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安抚了当事人及家属的情绪,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孟某某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当事人聂某某10000元,双方不得再就此事发生争议。一起退还彩礼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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