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至8月22日,特大暴雨导致我市多条河流出现超警洪水,宝兴河、芦山河洪水均超百年一遇,造成我市堤防受损101.5公里,乡村供水设施设备受损289个,管道受损261.1公里,各类水利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9.44亿元。灾情发生后,我市迅速行动,以“3+模式”全力开展应急抢险、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列入“8·22”水利灾后恢复建设且有度汛任务的20个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并具备防洪功能,完工率100%,为今年防大汛、抗大灾奠定坚实基础。
“应急抢险+灾情核查”,科学有效施策。灾情发生后,市水利局迅速派出4个工作组分别对重灾县(区)水库、堤防、农村饮水安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抽调水工、水文、地质、金属结构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组建水利专家团队20批100余人次赶赴受灾一线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利用无人机影像技术开展灾情核查,编制重建规划,全市规划实施水利恢复建设项目26个(其中2020年汛期前必须实施项目20个),规划总投资38437万元。
“精简程序+创新建设”,统筹规划重建。为抢抓重建进度,市水利局全力指导芦山县、宝兴县迅速确定成勘院、省水利院等甲级设计单位作为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确定市属国有企业为重建项目施工单位,及时开展灾后恢复建设前期工作,为重建项目顺利实施简化了流程、赢得了时间。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抢抓施工机遇。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开辟涉水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项目可暂不履行审批手续,部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或“容缺受理”,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下重建快进键,为“8·22”水利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圆满收官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