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第二次专题研究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了整改工作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责任等事宜。会议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宏主持,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巡察办、政治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解决正确认识的问题,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认真落实各方面责任要求。二是解决“挂帅出征”的问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按照提出的措施逐一推动问题落实整改。市局巡察办要实行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用时间倒逼,确保整改到位。三是解决责任咎责和完善制度的问题,认真倒查责任方面存在的管理缺失和制度缺陷,用好警示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四是解决统筹兼顾和协调沟通的问题,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和集中教育整改有机结合,同时加强与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沟通联系,争取指导,提高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