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棉县法院积极探索拓展联合惩戒的范围、方法。将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向有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相关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特定行业准入、融资信贷、高消费、任职资格、获得荣誉、特殊市场交易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限制其进行高消费。2018年以来,石棉法院共将190个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近两年已累计将142个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曝光,有86名被执行人摄于压力履行了义务,效果明显。同时,共对1946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督促他们自觉履行义务。
二是依托集中执行行动重拳出击。2018年来,坚持专项执行、集中执行活动常态化,开展执行大会战、雅州风暴、失信大曝光等执行行动10多次,拘传被执行人106人,引导和督促被执行人讲诚信、守诺言,履行法定义务。其中263人自觉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6人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充分利用“点对点”、“总对总”等网络查控平台,及时地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藏。
三是强化联合惩戒打击拒执犯罪。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联系,研究落实上级公检法机关打击拒执犯罪的联合意见,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坚决追究拒执罪,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2019以来,1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