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法院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延伸审判职能,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理念,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促使纠纷早消化、早解决,充分发挥好法庭基础治理能力。新年伊始,芦山县法院龙门法庭便参与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月21日,龙门派出所组织龙门法庭、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受害人联合开展调解。在各参与部门人员发言后,龙门法庭负责人从对未成年人保护及社会基层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同时也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了教育、感化,努力促使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侵害方认识到过错和危害,表示道歉、请求了解,受害方也谅解了涉事未成年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赔偿了损失。
基层社会矛盾繁琐复杂,易发多发,是基层治理的难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是有效可行的治理手段,今后芦山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派出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切实将基层治理工作做好、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