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这是区别于对失信当事人采取曝光、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库等一系列惩罚措施的正面激励机制。截至目前,共发出6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为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荥经法院从执行源头入手,加强“执源治理”,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自2019年8月20日起,荥经法院对在审判中当庭履行、在执行中申报财产前自动履行、按期履行完毕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将其纳入自动履行红名单库。
为确保该项激励机制有效运行,荥经法院一方面将“执行阵地”前移,提前介入民事案件的调解,向权利义务人宣传引导“失信”后果与“主动履行”的红利,力促当庭履行。对新收的案件,向被执行人发放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自动履行告知书,打消债务人逃避履行债务的侥幸心理,促进积极履行。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推送或提供诚信履行的“红名单库”数据,以作为在考核奖励、工商办理、银行贷款等方面的评估或参考依据。下一步,荥经法院在失信人曝光过程中,还将积极探索对主动按时履行当事人的宣传形式,从正面弘扬诚信,营造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