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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诚信履行案例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10 14: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案情简介

曾某某申请执行黄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在审理期间查明,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参与选购雅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雨城区飞机坝的碧桂园雅安印象的商品房一套, 曾某某共计支付了房款243100元,恋爱结束后,曾某某请求黄某某退还上述购房款未果,故起诉至法院。本案于2020年1月10 日判决黄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曾某某购房款160000元。

曾某某于2020年2月27日申请执行,荥经法院在收案后向黄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黄某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支付履行生效判决的内容,并随即将案款打入法院专户,2020年2月28日,曾某某完成领款手续的填写。当日,荥经法院向黄某某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

典型意义

荥经法院建立健全自动履行红名单制度,对当庭履行或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当事人,向其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在宣传引导“失信”后果同时也展示出了“主动履行”的红利。下一步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推送或提供诚信履行的“红名单库”数据以作为在考核奖励、工商办理、银行贷款、信用惩戒等方面的评估或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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