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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法院法采取“评估-防范-处置”模式保障巡回审理顺利完成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3-29 13: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石棉县法院宰羊庭在迎政乡新民村巡回审理一起原告巨某诉被告张某身体权纠纷一案。接到调警通知,法警队立即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了解到原告在当地长期辱骂他人,邻里居民都不敢招惹。但对于该案,当地群众关注度较高,参与旁听人员较多。

为保障法律威严,石棉县法院法警大队克服警力紧张等因素,组织警员,按照“评估-防范-处置”模式,圆满完成庭审警务保障。一是评估方面,做到战前评估和现场评估。战前评估是静态评估,即事先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清楚案件详情、前期进展、开庭地点、新民村的社情民情等情况;现场评估为动态的评估,贯穿当日开庭过程,密切注意旁听人员和原、被告情绪、现场危险源(原告具有长期辱骂他人的行为、双方家属)等情况。二是防范方面,加强“临战意识”,任何一种警务执勤,都是实战。虽然大多数执行任务时都是风平浪静,容易让法警产生思维惯性,逐渐丧失警觉性,但是当日开庭参与法警都佩戴齐全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眼观四方、耳听八路,不敢丝毫懈怠。三是适用“危险加一”原则,确保人员安全。避免“思维惯性”和“思维惰性”,在当日值庭中,法警使用“危险加一”原则,随时做好危险升级的准备,当原、被告言语发生冲突时,利用我方武力优势做好对敌防范,始终以确保执法人员安全为根本目的。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件判决结果,对当地群众开展法治教育。在此期间,法警大队严阵以待,没有丝毫懈怠,确保了当日巡回开庭、法治教育顺利完成,为我院巡回审理提供了优质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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